黑龙江省科协党建工作服务站工作制度
作者: | 来源: | 更新时间:2016-06-22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积极探索省科协业务主管的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党建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新机制,为省科协业务主管的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健康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工作职责
1.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传达中央、省委省政府的决议决定及上级党委有关党建工作的规定要求;监督指导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有关党建工作的要求。
2.指导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的政治理论学习、思想政治工作和会员建设工作,及时提出建议和改进措施。
3.协助具备条件的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建立党组织。探索培养省级学会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加入党组织渠道,协助省级学会党组织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4.支持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负责人依法履行领导和管理职能,及时提出建议和改进措施,促进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健康有序发展。
5.做好省科协和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双向沟通工作,传达上级重要决定和工作部署,宣传和讲解党的基本知识,帮助广大会员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
6.建立党建工作联络员制度,有针对性地开展调查研究,分析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党建工作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解决的措施和办法,及时总结推广党建工作好的做法和经验。
7.完成党组织交给的其他任务。
三、组织机构
省科协党建工作服务站领导及成员
主 任 毕卫星
副主任 陶福胜
成 员 张宇鹏 张玉和 吕 强 王永成 刘和军 刘茹欣 张馨月 门 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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