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三十一届黑龙江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的预通知
作者:  |  来源:  |  更新时间:2017-01-03
各市(地)科协,绥芬河市、抚远市科协,农垦总局、森工总局科协

为培养全省青少年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提高科技辅导员的科学素质和技能,促进科学技术在青少年中的普及推广,省科协拟定于20174月举办第三十一届全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大赛主题:创新·体验·成长。

  二、大赛要求  

(一)大赛主要内容

青少年科技创意竞赛、青少年科技创新成果竞赛、科技辅导员科技创新成果竞赛、少年儿童科学幻想绘画比赛、青少年科技实践活动比赛等。

(二)活动学科分类

1.科技创新成果竞赛:小学生科技创新成果竞赛项目按研究领域分为物质科学、生命科学、地球与空间科学、技术与设计、行为与社会科学等五个领域;中学生按研究学科分为数学、计算机科学、物理学、地球与空间科学、工程学、动物学、植物学、微生物学、医学与健康学、化学、生物化学、环境科学、行为与社会科学等13个学科。

2.科技辅导员科技创新成果竞赛:按项目类型分为科技发明类、科教制作类、科技教育方案类。

3.青少年科技实践活动比赛:按活动学科分为物质科学、生命科学、地球与空间科学、技术与设计、行为与社会科学等学科。

(三)申报者要求

1.学生科技创新成果竞赛的申报者:小学生项目申报者应为现就读于六年制(或五年制)小学的在校学生;中学生项目申报者为现就读于三年制(或四年制)初中、高中(包括中等师范学校、专业学校、职业学校、技工学校)。

2.科技辅导员项目的申报者:中小学校科技辅导员(含科学教师),各级教育科学研究所(室)、各级校外科技教育活动场所的专兼职科技教育工作者及从事科技教育工作的社会人士等。

3.科技实践活动比赛的申报者:参与科技实践活动的在校小学、中学(包括中等师范学校、专业学校、职业学校、技工学校)的学生群体,形成科技实践活动成果者,以实施群体或小组名义申报,指导老师或指导机构不得以申报者的身份出现。

4.科技创意竞赛的申报者:年龄在10-35岁之间的中国青少年,原则上为本地区中小学(包括中等师范学校、中等专业学校、职业中学、技工学校等)在读学生。

三、方法步骤

本届大赛采取自下而上、层层选拔的方法分四个阶段组织实施。

第一阶段:基层赛事组织阶段。拟定于2017325日前,各市(地)参照黑龙江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组委会名单成立赛事组织机构,各基层大赛组织机构参照全省大赛章程和规则组织本地区大赛活动,并严格按分配名额和规定时间推荐优秀项目参加省级竞赛。

第二阶段:省级赛事组织阶段。拟定于2017325日至330日,省级大赛组委会组织项目申报、资格审查,项目初评和终评。

第三阶段:总结评估阶段。拟定于20174月上旬至年底为组织参加全国竞赛和总结评估阶段。全省大赛组委会将择优推荐参加全国竞赛项目,公示竞赛成绩、发布竞赛结果、发放获奖证书和奖牌、组织大赛总结、资料整理归档。

四、申报要求

1.每名学生只能申报一项青少年竞赛项目(包括集体项目);青少年竞赛项目集体项目不得超过3人,必须是同一地区、同一学历段学生的合作项目。

2.优秀科技实践活动以集体为单位申报,应符合五个要求:(1)明确的选题目的;(2)完整的实施过程;(3)完整的原始材料;(4)确切的实施结果;(5)实际的收获和体会。

3.参加本届活动所有作品必须上交申报书(一式三份),青少年创造发明和科学研究论文项目须对作品进行查新,并提交研究报告、查新报告一式三份。项目申报书,请登录黑龙江省科协网站下载。

  4.项目汇总表分别以电子文件及纸质文件的形式上报,申报材料中市(地)级组织机构审查及推荐意见由所在市(地)科协负责人签字并加盖科协公章。

  5.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含原始材料一份),统一按类别分开封装(例如:本代表队所有科技创新成果竞赛项目、科技实践活动、科学幻想绘画作品等分别用档案袋封装,各类别档案袋中每位参赛选手的所有资料单独用资料夹或其他工具分装好,并在本类别档案袋正面贴上申报材料清单)。

6.本通知所含附件,请登录黑龙江省科协网站通知公告栏本通知处查阅、下载。网址:

联系人:张昊

联系电话:0451-82625531

Emailhljqsn827@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204号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协会506室(科学普及部)

邮编:150001

附件:2017黑龙江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规则

    

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协会

2016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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