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实施黑龙江省2021年科普之冬活动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  来源:  |  更新时间:2021-10-19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2021—2035年)》,全面落实省委十二届九次全会精神,助力实施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十二项工程”和“五项行动”,服务龙江乡村振兴,全面提升农民群众科学文化素质,省科协将组织实施科普之冬活动项目。现将项目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开展时间

2021年12月—2022年5月。

二、项目类别

1.举办20期农村实用技术推广培训班。

2.举办涉农企业30期科普服务培训班。

3.开展“移风易俗 树时代新风”活动。

4.开展林区职工科学素质提升活动。

三、项目设置

(一)农村实用技术推广培训班组织实施

项目内容:结合各地疫情防控形势,坚持现代农业发展方向和需求,采取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形式,围绕深入实施现代农业“十二项工程”,有针对性地开展农业实用技术培训,为龙江现代化农业建设提供技术服务。

1.选取全省约300个乡(镇),组织至少10万人进行线上线下培训;

2.邀请有关专家,开展黑土地保护利用技术、秸秆综合利用技术、现代种业技术、数字农业电商技术、中药材技术、农副产品精深加工技术、畜禽养殖技术、食用菌技术、杂粮杂豆技术、果蔬技术等10项现代农业实用技术推广培训活动,每项技术各举办2期培训班,合计20期;

3.印制发放10项实用技术资料、海报、挂图等3万本(册);

4.制作至少100条农业实用技术短视频,在黑龙江广播电视台、抖音、快手、极光新闻等媒体播放,点击收看量需达到100万次。

项目数量:1个。

经费额度:40万元。

(二)涉农企业科普服务培训班组织实施

项目内容:采取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形式,围绕我省农村现代化建设“五项行动”,深入乡镇、村屯和农户家中,普及种养加工、环境保护、秸秆综合利用、垃圾分类等科学知识,倡导科学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弘扬科学精神和社会新风,引导农民向上向善、孝老爱亲、重义守信、勤俭持家,增进道德自觉,提升科学文化素质。

1.在全省10个县(市、区),每个县(市、区)选择4个乡镇,深入600个以上村(屯),开展为期100天的农村科普服务活动;

2.开展500次以上的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小班,辐射带动2万人;

3.建立40个250人以上科普服务微信群;

4.录制100期3-5分钟的科普微视频,总时长300分钟以上;

5.组建50人以上的专家服务团队,发放3万本(册)实用技术书籍、刊物、挂图;

6.组织群众性农业科普观摩会活动20场(期),组织专题培训10期。

项目数量:1个。

经费额度:30万元。

(三)“移风易俗 树时代新风”活动组织实施

项目内容:贯彻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通过线上、线下活动形式和宣传渠道,激发公众科学兴趣,摒弃封建陋习,推动形成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提升群众科学文化素质,服务新时代精神文明建设。

1.设计开发“移风易俗 树时代新风”小程序。围绕饮食健康、医疗卫生和移风易俗等主题,以百姓喜闻乐见的图文、创意长图、九宫格海报、短视频、小游戏、互动问答等形式呈现科普内容;

2.在小程序上建设饮食健康、医疗卫生、改俗迁风和你问我答等科普板块,活动期间累计使用量需达到200万人次;   

3.举办10场移风易俗科普宣传大集和科普大讲堂活动。活动需覆盖哈尔滨市、齐齐哈尔市、牡丹江市、佳木斯市、大庆市等城市的核心生活区;

4.在人口密度较大的区域开展线下科普宣传活动,科普宣传大集需覆盖10万人,科普大讲堂需超过2万人次参与;

5.线上视频、图文和直播等宣传至少需达30场(个),受益群众需达200万人。

项目数量:1个。

经费额度:30万元。

(四)林区职工科学素质提升活动组织实施

项目内容:面向广大林区职工,从“林区百科、林长制施行、应急避险、健康生活、气候环境、动保天地”等方面,组织开展系列科学素质提升活动,使林区职工通过形象生动的科普文章视频、有针对性的科普讲座等,学习科普知识,弘扬科学精神,养成科学文明的生活习惯。

1.开展“提素必修课”和“提素选修课”两大项活动。“必修课”主要采用线上直播授课的方式,开通线上交流渠道,对于职工群众所提问题,科普专家在线上给予解答;

2.“选修课”采用“线上+线下”方式进行。根据提素实际需要和相关要求,组织所需领域科普专家进行专门授课,以达到精准科普的目的;

3.活动参与人数需至少达到2万人次,科普受众需达到30万人次;

4.必修课类别需包括森林防火、疫情防控、野生动物保护、北药种植技术(重点包括刺五加、五味子、人参等林区大面积种植的药材);

5.选修课类别需包括营林生产、高科技软件、精密仪器使用、卫生健康生活常识、气候环境、农业种植技术(土地集约化经营、农机使用、化肥使用等)、养殖技术(畜禽、水产品等)、碳达峰碳中和、互联网营销等。

项目数量:1个。

经费额度:30万元。

四、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根据自身条件选择合适的项目进行申报,不接受联合体申报。每单位只能申报1类项目,不能重复申报。同一项目不得以不同名称重复申请,同等条件下,以往承担过科普部项目、验收结果优良的单位优先。

(二)申报单位按要求完整填报《项目申报书》(见附件),《项目申报书》请登陆省科协网站( )“通知通告”下载填写。申报材料应客观真实,要素齐全,目标合理,结构清晰,形式规范,不得弄虚作假。不能在申报书内表述清楚的部分,可添加附页。必须在法定代表人签署审核意见、加盖单位公章等手续齐全后,将加盖封面公章、骑缝章及单位名称落款处公章的纸质文档(一式五份)报送至科普部,并将申报书Word版和盖章扫描件同步报送klskx2021@ (邮件主题请注明申报单位+项目名称)。

(三)申报自通知发出之日起至2021年10月28日,逾期不予受理。省科协对申报单位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后,组织评审小组对申报材料进行集中审议,择优确定项目承担单位。

(四)入选项目承担单位与省科协签订合同,经费由省科协按照相关财务制度规定拨付承担单位。

五、项目要求

(一)项目应由项目单位本级执行,严禁转包,发现此类情况将取消项目承办资格并追缴项目拨款。对获得的项目资金须专款专用,对照预算使用资金,不得擅自变更资金用途,不得擅自挤占、截留和挪用,保证资金支出和财务管理工作的规范性。财政补助单位须对项目经费单独核算。

(二)项目事项确需变更的,项目单位应当以书面形式,专门就调整事项向省科协上报,具体、完整地说明调整的原因、工作内容、预算金额和内容等,并加盖公章,经省科协书面批准后方可实施调整。未履行规范调整程序的变更视为无效。

(三)项目单位应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项目执行情况的监督管理、总结验收和绩效评价工作,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及时报送项目总结和经费决算与管理等资料。对项目验收不合格、不及时整改的单位,省科协将采取警告、通报、追缴经费等措施。

联 系 人:省科协科普部  林 可  王世佳

联系电话:0451—82625531  

电子信箱:klskx2021@

通讯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204号506室


附件:2021年科普之冬活动项目申报书.doc

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协会

2021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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