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1年创新驱动助力工程示范项目的通知
作者:  |  来源:  |  更新时间:2021-05-14

各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各市(地)科协,各系统科协、企业(园区)科协、高校科协:

为巩固深化全省科协系统改革成果,发挥科协组织优势,履行服务创新驱动发展职责,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黑龙江省科协2021年工作要点》(黑科协办字〔2021〕6号)安排和《黑龙江省科协落实“科创中国”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实施方案》(黑科协学字〔2021〕17号)要求,现将2021年创新驱动助力工程示范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全省科协系统实施创新驱动助力工程,要以《黑龙江省科协实施创新驱动助力工程工作方案》(黑科协发〔2018〕23号)为基本依据,以《黑龙江省科协落实“科创中国”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实施方案》为重要遵循,重点推进组建“科技服务团”和搭建“赋能组织”平台,切实服务科技经济融合,积极融入“科创中国”品牌建设。2021年创新驱动助力工程示范项目(简称“项目”)的申报、审定和实施,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新发展格局,紧密结合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彰显新时代科协组织新作为。各级科协组织要紧跟科协事业发展步伐,坚持深化改革,聚焦主责主业,壮主体、补短板,构建“一主两翼”工作格局,加强协调、梳理需求、主动对接,把创新要素引向基层、引向企业。省级学会要发挥平台功能和枢纽优势,承上启下,挖掘潜力,整合集聚资源,面向科技创新和经济建设主战场,积极提供技术人才服务,助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促进发展动能转换和产业转型升级。各高校科协、企业(园区)科协要重视发挥自身功能作用,主动参加组建科技服务团和产学研协同创新赋能组织,深度融入“科创中国”平台,服务科技经济融合发展,为建设现代化新龙江作出新贡献。

二、重点区域

实施创新驱动助力工程要与“科创中国”平台和试点城市(园区)建设相协同。省科协支持的示范项目布局要突出“科创中国”试点城市(园区),兼顾未纳入试点范围的其他市(地)。重点服务区域包括:

(一)“科创中国”国家级试点城市(园区)。目前为七台河市及其代表的“四煤城”作为一个单元,近期继续申报将被中国科协批准纳入试点范围的城市(园区)。

(二)“科创中国”省级试点城市(园区)。目前为经推荐尚未被纳入国家级试点范围的齐齐哈尔市、佳木斯市、哈尔滨新区、大庆高新区。

(三)各试点城市按照点面结合的原则,各自进一步明确本区域一至两个重点县(市、区)或园区,组织参与“科创中国”科技经济融合服务对接合作,并报省科协学会学术部备案。

(四)国家级、省级试点范围以外的其他市(地),可以各推荐一个县(市)作为本市(地)落实“科创中国”三年行动计划试点县(市),组织开展科技经济融合服务对接合作,并报省科协学会学术部备案。

三、项目内容

申报示范项目,要依托重点区域,并符合以下要求:

(一)组建科技服务团。按照《黑龙江省科协落实“科创中国”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实施方案》要求,由省级学会牵头,依托全国学会,带动市级学会,协调高校、科研院所,针对试点城市、园区和企业需求,突出专业化、功能型,多领域、多学科融合,组建“科技服务团”,带动当地科协开展科技经济融合服务。也可以由市(地)科协牵头,联合省级学会、市级学会、高校和科研院所,针对相关产业、园区、企业需求,组建“科技服务团”,开展产学研用协同创新。引入国家级学会、高校、科研院所加入的优先支持。

(二)建立赋能组织。发挥科技服务团组织优势,集聚整合创新资源,通过建立赋能组织,务实开展科技经济融合服务。一是可以依托产业建立赋能组织。协同地方政府、园区整合行政、企业、高校、院所和金融、创投机构等各方面资源,聚焦重点服务领域和产业,建立产业联合体、产业联盟、产业研究院等。二是可以依托区域组建赋能组织。西部突出哈大齐,东部聚焦“四煤城”,重点围绕哈尔滨打造国家科技创新城市,创建哈大齐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和佳木斯、牡丹江、七台河国家级高新区对资源、技术、人才等服务需求,以县、乡、村或园区为建制单位,组建区域创新联合体、协同创新共同体等。三是可以依托企业组建赋能组织。围绕重点企业技术需求,发挥企业能动性,组建中小企业创新联合体、产业技术研究院、学会企业联合体、产学研联合体、学会服务工作站等。

(三)强化服务功能。项目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三个方面:一是技术服务。对接试点城市、园区、企业高质量发展需求,精准开展技术咨询、技术攻关、科技成果转化、适用技术推广、技术鉴定、团体标准制定、技术培训或者通过“会展赛”(会议、展览、论坛、路演、竞赛)等方式组织开展技术交流和交易等服务。二是成果转化。既可以用先进适用技术成果激发和引领创新需求,也可以根据创新发展需求组织技术成果供给,注重创新链与产业链融合,协同对接金融链,为技术、人才、资本等创新要素在试点城市、园区、企业汇集落地畅通渠道,促进科技成果和专利技术转移转化、推广应用。三是人才引进。针对试点城市、园区、企业需求,对接融通各种创新服务平台,策划开展各类人才交流、技术合作、项目路演等活动,探索柔性引才引智,畅通高端技术人才资源导入和下沉渠道。

(四)融入服务平台。组织专家、企业、服务机构等创新要素入驻“科创中国”平台专家库、需求库、成果库、案例库等共计不少于10条,通过“科创中国”平台开展技术服务与交易活动至少1次。

项目考核必须落实融入平台服务的要求,同时至少开展技术服务、成果转化、人才引进其中一个方面活动,并取得实效。有条件的申报单位,可以根据需要开展高端研讨、决策咨询、规划设计、政策指导等服务,但申报项目不以此类活动为主。

四、申报资格

(一)项目一般由科技服务团的牵头单位申报或联合申报。科技服务团的牵头单位是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市(地)科协,高校科协、企业(园区)科协。

(二)项目内容特别重要,可提供的技术服务或成果特殊,也可以由省级学会、高校科协、市(地)科协单独申报。

(三)申报单位(包括联合申报单位)具有独立财务账户。

(四)近两年承担省科协创新驱动助力工程示范项目结题质量不高的单位申报,原则上不予受理。

五、申报要求

(一)申报及评审流程

1.登录黑龙江省科协官方网站( ),通过通知栏下载填报《黑龙江省科协2021年度创新驱动助力工程示范项目申报书》。

2.省科协学会学术部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后,由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评审结果报分管主席审核后,经主席办公会议审定,确定2021年重点支持的示范项目,在省科协官方网站公示,然后印发项目任务通知。

3.通知印发后15日内,项目申报单位与省科协签署项目协议,逾期视同自动放弃。

(二)经费拨付和使用

1.本年度计划立项10个左右,对经审定支持的项目予以资助,每个项目资助经费4至6万元,具体额度根据项目质量而定,由省科协向申报单位(或者联合申报单位)拨付。

2.省科协资助的项目经费主要用于组建科技服务团及其开展服务科技经济融合相关活动所需的必要费用开支。申报单位负责统筹管理使用经费,具体使用方向需在项目协议明确范围内,按照财务管理相关规定进行支付。

3.签订项目协议时,申报单位按要求提供财务账户、发票或经省科协财务部门认可的资金往来结算票据。

4.资助经费需在项目协议规定时间内支付完毕,超期未支付需向省科协报告。如有结余,需退回省科协。

(三)监督检查与绩效评价

1.本年度项目须在2021年12月30日前完成协议任务,并由项目申报单位提交结题材料,包括项目总结报告、经费决算表(包含经费使用明细、发票复印件等)以及体现项目成果的相关材料,并协助做好中期考察、总结验收和延伸审计等工作。

2.省科协对项目执行、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开展项目成果绩效考评,并把按时结题、工作可持续作为项目绩效考评重要标准。对项目执行、经费使用违背协议,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四)申报时间与要求

本年度项目申报时间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6月30日,逾期不再受理。申报单位须对《项目申报书》内容进行审查,加盖单位公章,负责人签字。申报单位须准备《项目申报书》正本两份,双面打印装订,并于申报截止日前寄至省科协学会学术部,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联系人:门 姝,联系电话:0451-82626450,18345015717,电子信箱:18645692157@ ,通讯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204号省科协学会学术部510室。


附件:黑龙江省科协2021年度创新驱动助力工程示范项目申报书

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协会

2021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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