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十五届黑龙江省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提名工作的通知
作者:  |  来源:  |  更新时间:2022-04-24

各市(地)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科协、团委,中省直各有关单位,省科协所属各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各高校科协、企业科协: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坚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表彰在我省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科技创新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青年科技人才,激发创新创业创造热情,培养造就规模宏大的青年科技人才队伍,打造大批一流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推进黑龙江省人才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贡献智慧和力量,中共黑龙江省委组织部、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协会、共青团黑龙江省委员会决定开展第十五届黑龙江省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提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思想政治坚定,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学风正派,积极践行科学家精神。

(二)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取得重要的、创新性的成就和作出突出贡献,或在工程技术方面取得重大的、创造性的成果和作出贡献,并有显著应用成效,或在科学技术普及、科技成果推广转化、科技管理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产生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男性候选人不超过40周岁(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女性候选人不超过45周岁(197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二、提名渠道和名额

(一)单位提名

1.各市(地)科协在征求同级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团委意见后,可提名本地区候选人不超过4名。

2.中省直各有关单位可分别提名本单位本系统候选人不超过4名。

3.省科协所属各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可提名本学科领域候选人不超过4名。

4.各高校科协、企业科协可提名本学校本企业候选人不超过4名。

(二)专家提名

1.提名规则

中国科学院院士和中国工程院院士可作为提名专家。每位提名专家可提名候选人1名,候选人须获得3名提名专家提名方为有效,其中本学科领域的提名专家应不少于2名。

2.责任与义务

(1)提名专家应承担提名、异议答复等责任,并对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2)提名专家签署提名意见应严格遵守保密规定。

三、奖项名额

本届黑龙江省青年科技奖获奖者不超过30名,往届获奖者不重复授奖。

往届黑龙江省青年科技奖获奖者在获奖后又取得新的重大科技成果(如国家科技进步奖、省部级科技进步一等奖等并为主要完成人或有其他重大科技突破),可直接申报第十七届中国青年科技奖我省候选人。具体申报程序和材料参照本届黑龙江省青年科技奖的申报要求,填写《黑龙江省青年科技奖提名表》,并在封面注明“申报第十七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从往届获奖者和本届获奖者中择优评出15人,提名为第十七届中国青年科技奖我省候选人。

四、提名工作要求

(一)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原则,拓宽提名渠道,严格评选条件,坚持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标准,克服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倾向,保证评选质量。

(二)候选人的科技成果应以在省内做出的成果为主,候选人应作为主要完成人或主要贡献者。人选提名要注重向长期工作在科研与生产第一线和艰苦行业的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倾斜。

(三)候选人提名材料是省青年科技奖评审的主要依据,应简明扼要,要重点突出创新价值、能力、贡献。非学术性报纸刊物的有关报道不作为证明材料。

(四)提名单位和候选人要自觉恪守科学道德和学术规范,提名材料要客观、准确、完整,对于提名材料填报不实的,实行“一票否决”。如候选人被投诉,提名单位及候选人所在单位应进行调查核实,并提供书面调查材料和结论性意见。

(五)候选人须按干部管理权限征求干部管理、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候选人为企业负责人的,还需按照《企业负责人征求意见表》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相关工作应由提名渠道统一组织,专家提名的应由候选人所在单位组织,不得由候选人个人办理。

(六)候选人提名材料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候选人所在单位应对提名材料(含附件)进行保密审查并出具保密审查证明。违反保密规定的,取消被提名资格。

(七)候选人获奖后,提名渠道和所在单位应为获奖者搭建培养和用好人才的平台。获奖者应积极参加省科协组织的培训研修、座谈交流、科技服务等活动。

五、提名材料报送要求

(一)提名单位材料

1.提名情况报告纸质件1份,内容包括候选人产生方式、专家评审情况、提名单位评审组专家名单以及确定提名的人选等。如为专家提名,则不需要提交提名情况报告。

提名情况报告须加盖提名单位公章,其中:市(地)提名的,应征求市(地)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团委意见,加盖市(地)科协公章;中省直单位提名的,加盖单位公章;学术团体提名的,加盖学术团体公章;各高校科协、企业科协提名的,加盖高校科协、企业科协公章。

2.《黑龙江省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提名名册》(附件1)纸质件1份;电子版WORD和PDF扫描件各1份,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纸质件和扫描件须加盖提名单位公章。

(二)候选人材料

1.《黑龙江省青年科技奖提名表》(附件2)纸质版一式8份,要求胶装成册;WORD和PDF扫描件电子版各1份,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提名表中候选人须在“声明”栏中签名;候选人所在单位需在“工作单位意见”栏中对候选人政治表现、廉洁自律、道德品行,以及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涉密情况出具明确意见并签字盖章;提名单位或专家需在“提名单位意见”栏中对候选人成就、贡献和学风道德作出评价并签字(盖章)。  

2.《黑龙江省青年科技奖人选征求意见表》(附件3、4)一式3份,候选人所在单位为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须提供附件3,候选人为企业负责人的须提供附件4。

3.有关附件材料纸质版一份,要求胶装成册,由提名单位审核后在附件目录和骑缝处盖章。附件内容包括:

(1)公开发表的主要论文及专著(论文限3篇、专著限1本);

(2)技术鉴定证书及知识产权证明材料;

(3)技术应用证明材料;

(4)获得表彰奖励证明材料;

(5)其他成就和贡献证明材料;

(6)候选人所在单位出具的保密审查证明。

(三)报送时间和方式

请各提名单位于2022年2月17日16:00前上报提名材料(提名单位材料和候选人材料)。电子版以提名单位名称命名,压缩打包后发送至指定邮箱;纸质版材料报送至黑龙江省青年科技奖领导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省科协组织人事部),由提名单位或提名专家委托人统一现场报送,也可提前联系后邮寄报送,谢绝候选人本人报送材料。逾期未报,视为自动放弃。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明珠  金玉振

电    话:(0451)82624928  82623463

电子邮箱: hljsqnkjj15@163.com

邮    编: 150001

通讯地址: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204号501室


附件:1. 黑龙江省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提名名册

          2. 黑龙江省青年科技奖提名表

          3. 黑龙江省青年科技奖人选征求意见表(一)

          4. 黑龙江省青年科技奖人选征求意见表(二)



中共黑龙江省委组织部   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协会      共青团黑龙江省委员会

2022年1月21日


关闭窗口
Produced By 澶ф眽缃戠粶 澶ф眽鐗堥�氬彂甯冪郴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