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地)科协,各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各企业(园区)科协,有关单位:
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全面战略合作协议》和《黑龙江省科协2022年工作要点》安排,现就2022年度企业创新方法推广普及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安排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我省作出的“把振兴发展的基点放在创新上”等重要指示精神,落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着力建设创新龙江”的部署要求,推动各类创新主体应用创新方法,提升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和水平,服务龙江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通过项目实施为各类企业科技人员、从事科技创新相关工作人员,各级众创空间、科技型企业孵化器等双创载体工作人员,双创载体入孵的团队、创客、企业中高层管理人员,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双创服务人员,自主创业人员等五类群体提供以TIRZ理论为主的创新方法培训和创新成果展示平台,建立“以赛促学、以赛促用、以赛促转”的创新方法推广模式,推进原创性、引领性技术攻关,推动优质科技资源服务项目落地,为我省创新人才培养、行业关键共性技术难题攻关、大众创新创业氛围营造,提供强有力的技术和智力支撑。
二、项目设置
(一)线上推广普及项目
1.项目内容:申报单位组织师资力量录播创新方法课程,面向企业科技工作者和科技管理人员进行线上授课,通过TRIZ理论等创新方法讲解,培养创新意识,克服思维定式,掌握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工具与流程,形成用创新方法思考、解决问题的思维模式,并能够应用于实践,解决科研和生产实际问题。
2.申报主体:相关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以下简称省级学会)。
3.项目要求:项目承办单位要从培训对象“零基础”的角度设计培训内容,组织具有TRIZ协会二级及以上认证资格或国家创新工程师三级及以上认证资格的专家录制课程,全部培训课程不少于12学时,每学时不少于45分钟,承诺课程内容不产生版权纠纷,并严把意识形态关(课程录制完成后报省科协审核);选择效果稳定、便于登录学习的平台播放录制课程;定期统计报告全省参与培训人员信息,及时答疑解决学员学习过程中面临的问题;累计培训学员不低于5000人,累计点击量不低于6万人次。
4.完成时间:2022年5月-11月。
5.项目数量:1个。
6.项目经费:5万元/项。
(二)线下带题培训项目
1.项目内容:将创新方法线下带题培训与实施“科创中国”黑龙江行动紧密结合,坚持西部突出哈大齐、助力创建哈大齐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东部聚焦“四煤城”、强化“四煤城”一体化协同机制,根据区域、城市、企业(园区)需求开设培训班。在按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通过对已初步了解并掌握创新方法的科技工作者和科技管理人员进行带题培训,深入挖掘一批创新项目,培育可参加“2022年黑龙江省企业创新方法竞赛”的创新团队,提升其运用创新方法解决生产实践问题的能力和水平。支持设立“四煤城”专班,由其中某一市科协牵头,其他“三煤城”配合组织实施。
2.申报主体:市(地)科协、企业(园区)科协,可单独或采取市企、市会、企会、市企会形式联合申报。
3.项目要求:项目承办单位要以运用创新方法解决企业技术难题为导向,根据企业技术需要设计课程内容(课程设计报省科协审核),组织具有TRIZ培训资格的专家开展培训。要培训学员运用创新方法破解生产难题,培养创新合作理念,组建创新团队,每个班次组建不少于10个创新团队参加“2022年黑龙江省企业创新方法竞赛”;培训时间3-5天,每班班额不超过100人,由申报单位自行组织;严格做好疫情防控和服务保障工作。承办单位服从省科协跨区域调配培训团队,并且与本区域团队一视同仁。
4.完成时限:2022年6月-8月。
5.项目数量:6个。
6.项目经费:7万元/项。
(三)省级竞赛项目
1.项目内容:承办2022年黑龙江省企业创新方法竞赛,在省科协指导下完成竞赛赛前线上报名、项目函评、理论考试、现场展示答辩等赛事组织工作,做好竞赛各方面宣传工作。
2.申报主体:市(地)科协、企业(园区)科协,可单独或与省级学会采取市会、企会、市企会形式联合申报。
3.项目要求:承办单位具备负责竞赛规划和组织实施的专业团队,能够保持与主办单位及时有效沟通,按计划按时形成可行的竞赛方案(以2021年竞赛规则为基准并加以改进),定期向大赛组委会汇报筹备工作进度;按照实施方案,筹划、开展参赛项目函评、理论考试和现场展示相关工作,征集、创作宣传内容;严格做好竞赛疫情防控和安全保障工作。承办单位可以获得一个直通全国总决赛的推荐名额。
4.完成时限:2022年8月-10月。
5.项目数量:1个。
6.项目经费:15万元/项。
(四)电视擂台赛项目
1.项目内容:在省级竞赛的基础上,组织获得省级竞赛一等奖的创新团队在电视等传媒平台举办黑龙江省企业创新方法大赛擂台赛。擂台赛设金奖、银奖、铜奖和优胜奖,各奖项名额另定。
2.申报主体:省内大众传播媒介机构单独或会同有关学会联合申报。
3.项目要求:承办单位需有举办大型活动尤其是现场竞赛的相关经验,能针对时间、预算、场地、物料、舞台安全等活动要素制定可行的竞赛举办方案;邀请知名院士作为竞赛顾问并现场点评,组织专家设计竞赛内容;具有成熟的自有传播渠道和相关电视或网络平台资源,对电视擂台赛内容进行政治性、科学性、准确性审查后进行直播或录播,并上线传播;承担对擂台赛的广泛、及时宣传,宣传稿件不少于10篇,协同省级以上新闻媒体参与宣传报道,制作突出竞赛主题的3分钟左右宣传视频(技术指标符合要求)。有能力按要求做好竞赛过程中的疫情防控和安全保障工作。在主办单位省科协允许情况下,可采用企业冠名等方式筹措经费,用于提升竞赛的影响力。
4.完成时限:2022年10月-11月(全国大赛前)。
5.项目数量:1个。
6.项目经费:23万元/项。
(五)全国竞赛赛前培训项目
1.项目内容:根据中国创新方法大赛企业专项赛全国总决赛分配名额,从“2022年黑龙江省企业创新方法竞赛”获奖团队中择优遴选优秀项目团队,有针对性地开展赛前深度培训。
2.申报主体:省级学会。
3.项目要求:组建优秀师资团队,对代表我省参加2022年度中国创新方法大赛企业创新方法专项赛全国总决赛的团队进行不少于5天的赛前集中辅导,强化理论知识储备,提升参赛队伍运用理论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讲解参赛注意事项及技巧,优化课题方案、PPT制作、答辩技巧、团队分工等,全面提升参赛能力和水平;畅通培训专家与学员交流渠道,集中辅导后安排专家对参赛团队开展一对一个性化辅导,帮助选手们提升创新方法应用实践能力;每支参赛队伍进行个性化辅导不少于8学时,每个学时不少于45分钟。
4.完成时限:2022年10月-11月(全国大赛前)。
5.项目数量:1个。
6.项目经费:10万元/项。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及评审流程
1.登录黑龙江省科协官方网站(www.hljkx.org.cn),通过通知栏下载填报《2022年度企业创新方法推广普及项目申报书》。
2.省科协学会学术部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后,按照《黑龙江省科协财政项目专家评审管理办法(试行)》要求组建专家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评审结果报分管副主席审核,经主席办公会议审议,确定支持项目,在省科协官方网站公示无异议后,印发项目任务通知。
3.通知印发后15日内,项目申报单位与省科协签署项目协议,逾期视同自动放弃。
4.上一年度承担省科协项目的单位,在非不可抗力条件下未按要求完成项目的不得申报。
(二)经费拨付和使用
1.经审定支持的项目,由省科协计划财务部向申报单位(或者联合申报单位)拨付。
2.省科协资助的项目经费主要用于开展项目相关活动所需的必要费用开支。申报单位负责统筹管理使用经费,具体使用方向需在项目协议明确范围内,按照财务管理相关规定进行支付。
3.签订项目协议时,申报单位按要求提供财务账户、发票或经省科协财务部门认可的结算票据。市(地)科协申报项目如果无法提供财务票据,可推荐能够提供财务票据的直属单位或者所属学会、企业科协、高校科协等联合申报单位具体实施。
4.资助经费需在项目协议规定时间内支付完毕,超期未支付需向省科协报告。如有结余,需退回省科协。
(三)监督检查与绩效评价
1.本年度项目须在2022年11月30日前完成协议任务,项目申报单位提交结题材料,除每一类项目专门要求的结题材料,还包括项目总结报告、经费决算表(包括经费使用明细、发票复印件等)以及体现项目成果的相关材料,省科协组织项目结题验收,并出具项目验收意见书。
2.省科协对项目执行、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开展项目成果绩效考评,并把按时结题、工作可持续作为项目绩效考评重要标准。对项目执行、经费使用违背协议,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四)申报时间与要求
各市(地)科协要高度重视,精心谋划组织本地区创新方法推广普及工作,结合“5·30全国科技工作者日”和全国“双创”周等活动,对近年创新方法推广成果进行深入报道,广泛动员企业科技工作者参加培训;各企业(园区)科协、省级学会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动员单位会员、组织个人会员积极参与,为更多的科技创新一线工作者提供创新资源。
本年度项目申报时间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5月25日,逾期不再受理。申报单位须对《项目申报书》内容进行审查,加盖单位公章,负责人签字。申报单位须准备《项目申报书》正本两份,双面打印装订,并于申报截止日前寄至省科协学会学术部,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联系人:王旭东,联系电话:0451-82626450,手机:18646016103,电子信箱:hljskxxhb@163.com,通讯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204号省科协学会学术部510室。
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协会
2022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