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
根据《黑龙江省科协2022年工作要点》安排,现就2022年度学会能力提升计划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党中央、省委关于群团改革和社会组织发展的重要决策部署,围绕贯彻落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和实施《黑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以提升省级学会服务科技工作者、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服务公民科学素质提高、服务党委政府科学决策能力以及自我发展能力为着力点,以龙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为导向,充分发挥项目示范引领作用,持续深入推进学会改革,促进学会加强自身建设,突破能力提升瓶颈,打造科技公共服务品牌,培育发展特色优势,深入调动和激发学会创新发展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切实增强学会的凝聚力、影响力、公信力,开创学会创新发展新格局,以助力龙江高质量发展实际成果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项目安排
(一)科技奖励品牌化项目
1.项目内容:按照《黑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中关于“鼓励和规范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要求,鼓励学会参与国家和省科技奖励推荐,自主设立科技奖项,扩大和巩固现有科技奖项影响力,树立学会奖励品牌;建立社会化、标准化的评奖制度机制;凝聚科技人才,引领前沿科技研发,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推动科技创新和人才发展。
2.项目要求:(1)奖项设立通过科技奖项管理部门许可或按有关规定进行备案,制定严格规范的管理制度和评奖办法。(2)新设奖项或扩大现有奖项影响力,奖项设置具有学术权威性、一定覆盖面和较高社会认可度,评审专家要具有学科权威性,结果在公众媒体进行公告。(3)在所属领域通过学会自媒体或公共媒体开展学会奖项和获奖个人、集体的广泛宣传。
3.项目数量:2个。
4.资助金额:单项拟资助2万元。
(二)学会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常态化项目
1.项目内容:贯彻落实《关于支持黑龙江省科协所属学会有序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工作的指导意见》(黑科协学字〔2021〕8号)要求,促进学会发挥人才、智力和组织体系独特优势,努力提升自身服务能力,推动有序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工作常态化、规范化。重点支持三方面工作:一是科技评估。按照承接科技评估工作的有关要求,遵循规定的原则、程序和标准,以服务科技发展、科学决策为目标,以客观中立、开放实用为导向,充分发挥学会在科技评价中独立第三方作用,运用科学、可行的方法对科技政策、科技计划、科技项目、科技成果、科技发展领域、科技机构、科技人员以及与科技活动有关的行为进行专业化咨询和评判。二是工程技术领域职业资格认定。围绕推进科技人才评价专业化、社会化的总体要求,由具备能力要求的学会根据自身专业属性和技术、人才优势,经政府有关部门审核确认,开展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认定工作。在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下,探索开展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职业资格培训、职业资格认定继续教育培训等相关工作。三是技术标准研制。围绕产业转型和企业发展需要,选择学会优势学科和专业领域,协同相关市场主体共同制定满足市场和企业创新需要的团体标准,促进形成产学研相结合的团体标准研制模式。
2.项目要求:提供转移委托方的验收标准,工作实施遵循相关转移委托方的验收标准;工作成果得到采信,提供相关过程材料和证明材料;行业、社会、科技工作者等对学会承接工作有较好评价,形成可复制推广的经验模式,形成相关文字材料。
3.项目数量:2个。
4.资助金额:单项拟资助2万元。
(三)决策咨询和规划能力建设项目
1.项目内容:鼓励学会充分发挥在本行业、本领域学科特色和组织优势,强化跨领域交流和前瞻预判,围绕我省经济发展重点领域和重点产业,将学术成果转换为决策咨询成果,前瞻性提出我省经济转型发展过程中与未来竞争优势构建有关的领域和重点布局,为我省现代化产业体系构建、区域和重点产业协调发展等现实问题提供决策参考,引导我省科技工作者矢志基础研究和难点重点科技攻关,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区域、园区、企业等服务对象的需要,组织开展调查研究,着重从科技角度,针对问题,把脉问诊,研判关键技术路线和产业发展方向,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优势资源开发利用、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技术成果产业化等提供有战略高度、微观精度、专业深度的决策咨询和规划设计服务。
2.项目要求:(1)受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或者企事业单位等委托,发挥专业领域优势,围绕产业(行业)发展开展调研活动,及时掌握产业(行业)技术动态,形成具有一定实践指导意义的软科学研究成果、调研报告、行业发展报告,报告字数不少于5000字。(2)受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或者企事业单位等委托,编制区域、园区、企业发展规划、行业(产业)发展规划、专项发展规划等,遵循相关委托方的验收标准,工作成果得到采信,提供相关证明材料。(3)在本学科、专业领域积极宣传决策咨询和规划成果,发挥项目的示范和带动作用。
3.项目数量:3个。
4.资助金额:单项拟资助2万元。
(四)学术资源科普化项目
1.项目内容:按照《黑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中“加强科普工作,到2025年全省公民具备科学素质的比例达到全国平均水平”要求,支持学会面向社会、公众,围绕国际、国内重大科技主题日、纪念日(周)或其他便利机会开展的各类公益性专题科普活动。鼓励基础学科、应用学科、交叉学科学会开展的宣传性、普及性科普讲座,以揭示和宣传科普事件的本质和发展过程为重点,发挥学术在科普中的真实性和权威性优势;鼓励医学类学会利用学术资源开展大众医学系列科普活动,普及疫情防控知识、助力健康中国建设;鼓励学会主办或承办全国学会举办的群众性、经常性品牌科普活动;鼓励学会依托自有或挂靠单位科普教育基地,面向公众开展互动性科普教育活动。优先支持弘扬科学家精神的科普活动。
2.项目要求:(1)依托学会本领域或本学科智力资源,以通俗、生动、直观的活动形式向社会公众开展推广普及科学知识、弘扬科学精神活动。(2)提交活动所需的宣传资料、音视频资料,活动过程图片、媒体宣传等过程证明材料。(3)活动受众累计人数不少于1000人次。
3.项目数量:3个。
4.资助金额:单项拟资助2万元。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对象为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有独立财务账户,有专门人员负责项目管理。
(二)项目实施时间跨度为项目公示期结束到2022年11月30日。
(三)项目完成后15日内向省科协学会学术部提交项目结题材料一式两份,内容包括项目总结报告、项目取得实效的支撑材料(改进和提升学会工作的对策建议等)、资金决算表、绩效评价、相关影像资料和宣传图文复印件等佐证材料。
(四)对承担2021年省科协学会能力提升项目完成质量不高,结题材料不全面、不完整的学会,将不予支持。
(五)项目实施要符合疫情防控要求,可以探索确保实施效果的线上线下结合方式组织项目实施。
四、评审流程
(一)开展形式审查,确保申报项目符合本通知要求,申报文本内容完整,提交的相关文件齐备、真实有效。通过形式审查后的申报材料方可提交专家组评审。
(二)按照《黑龙江省科协财政项目专家评审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对符合形式审查要求的申报项目进行专家评审,评审结果经分管副主席审核,报主席办公会议审定,并在省科协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无疑义的项目制发项目承担任务通知。
(三)接到项目承担任务通知后10日内,项目承担单位与省科协签署项目合同书,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五、申报办法
登录黑龙江省科协官方网站(www.hljkx.org.cn),通过通知栏目下载填报《黑龙江省科协2022年度学会能力提升计划项目申报书》。电子版和纸质版同时报送,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纸质版一式两份加盖公章报送至或邮寄至省科协学会学术部。申报截止日期为2022年5月25日。
省科协学会学术部联系人:何卫,联系电话:0451-82626515,手机:15134568200;王婧,联系电话:15945174625,电子信箱:hljskxxuehui@163.com,报送(邮寄)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204号510室。
附件:黑龙江省科协2022年度学会能力提升计划项目申报书.doc
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协会
2022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