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2年“百会进百企”科技赋能行动示范项目的通知
作者:  |  来源:  |  更新时间:2022-05-15

各市(地)、县(市)科协,各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各高校科协、系统科协、企业(园区)科协:

根据《黑龙江省科协2022年工作要点》安排和《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科协系统开展“百会进百企”科技赋能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黑科协学字〔2022〕34号)要求,现将2022年“百会进百企”科技赋能行动(以下简称“双百行动”)示范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贯彻落实《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全面战略合作协议》,打造“科创中国”黑龙江服务品牌,支持科技创新资源供需双方积极参加“双百行动”,特别是鼓励导入国家级学会和各级各类高校、科研院所,协同联合实施资源下沉、助力企业创新发展。发挥示范作用,树立典型、打造样板,总结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模式,带动全省“双百行动”高效有序、持续深入开展。进一步拓展和深化“科创中国”试点建设,发挥开放型、枢纽型、平台型科协组织优势,点面结合、全域覆盖,扩大“科创中国”品牌建设落地龙江效果。深度融入和支撑“科创中国”平台,探索线上线下协同开展科技服务,助力创新驱动发展。

二、项目类型

(一)“百会进百企”科技服务示范项目

1.项目名称:“百会进百企”XX(申报单位名称)科技服务示范项目

2.项目内容:以《黑龙江省科协开展“百会进百企”科技赋能行动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作为谋划、实施项目的根本遵循,根据《方案》确定的工作任务设计项目内容,鼓励突出自身优势和特点,结合企业实际需求,探索拓展多种工作模式和任务内容,提供精准科技服务。优先支持导入国家级学会、各级各类科研院所、高校资源,并通过组建赋能组织、签署技术合作协议,推动完成技术转移转化的项目,重点支持联合协同类项目。

3.考核指标:(1)组织学会、企业、服务机构等组织机构入驻“科创中国”平台黑龙江中心站不少于5个、专家不少于10人,提供科技供给或者需求、工作动态信息不少于10项。(2)解决企业具体技术问题不少于2项。(3)在学会网站等自媒体宣传,或者借助省科协宣传渠道报道“双百行动”工作成果不少于1次。(4)总结可复制推广的工作模式,并形成典型示范案例不少于1份。

4.申报主体:省级学会或者省级学会联合国家级学会、市(地)科协、高校科协、科研院所共同申报,多个单位协同、工作模式明晰、服务任务目标具体并可持续的项目优先支持。

5.立项数量:10个。

6.经费额度:4万元/个。

(二)“百会进百企”组织动员示范项目

1.项目名称:“百会进百企”XX科协组织动员示范项目

2.项目内容:积极组织开展本地“双百行动”,大力推进“科创中国”品牌落地。联合有关部门,广泛挖掘和梳理本区域产业、企业(园区)及基层科技需求,整合本地学会、高校和科研院所科技创新资源,主动联系对接国家级学会、省级学会,促进科技供给与科技需求有效对接,推进务实合作,探索高效服务科技经济融合发展工作模式,助力区域创新驱动发展。

3.考核指标:(1)建立本地“双百行动”领导小组,制定“双百行动”工作方案。(2)全年收集有效科技需求不少于30项,7月前至少完成15项。(3)结合征集的技术需求,主动联系国家级、省级学会开展对接活动不少于1次。(4)在本地主流媒体发布开展“双百行动”活动报道不少于2次。(5)提供科技供需资源信息、对接合作成果,及时汇入“科创中国”平台黑龙江中心站,全年不少于30项。

4.申报主体:市(地)科协或者市(地)科协联合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县级政府、园区、高校科协、科研院所等共同申报。“科创中国”省级试点城市(园区)科协优先支持。

5.立项数量:5个。

6.经费额度:2万元/个。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及评审流程

1.登录黑龙江省科协官方网站(www.hljkx.org.cn),通过通知栏下载填报《黑龙江省科协2022年度“百会进百企”科技赋能行动示范项目申报书》。

2.省科协学会学术部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后,按照《黑龙江省科协财政项目专家评审管理办法(试行)》要求评审,专家评审结果报分管副主席审核,经主席办公会议审议,确定支持的示范项目,在省科协官方网站公示无异议后,印发项目任务通知。

3.通知印发后15日内,项目申报单位与省科协签署项目协议,逾期视同自动放弃。

4.近两年承担省科协创新驱动助力工程示范项目结题质量不高的单位申报,原则上不予受理。

(二)经费拨付和使用

1.经审定支持的项目,由省科协计划财务部向申报单位(或者联合申报单位)拨付。

2.省科协资助的项目经费主要用于开展“双百行动”相关活动所需的必要费用开支。申报单位负责统筹管理使用经费,具体使用方向需在项目协议明确范围内,按照财务管理相关规定进行支付。

3.签订项目协议时,申报单位或者联合申报单位按要求提供财务账户、发票或经省科协财务部门认可的结算票据。

4.资助经费需在项目协议规定时间内支付完毕,超期未支付需向省科协报告。如有结余,需退回省科协。

(三)监督检查与绩效评价

1.本年度项目须在2022年11月30日前完成协议任务,项目申报单位提交结题材料,包括项目总结报告、经费决算表(包含经费使用明细、发票复印件等)以及体现项目成果的相关材料,省科协组织项目结题验收,并出具项目验收意见书。

2.省科协对项目执行、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开展项目成果绩效考评,并把按时结题、工作可持续作为项目绩效考评重要标准。对项目执行、经费使用违背协议,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四)申报时间与要求

本年度项目申报时间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5月27日,逾期不再受理。申报单位须对《项目申报书》内容进行审查,加盖单位公章,负责人签字。申报单位须准备《项目申报书》正本两份,双面打印装订,并于申报截止日前邮寄至省科协学会学术部,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联系人:门 姝,联系电话:(0451)82626450,18345015717,电子信箱:18645692157@163.com,通讯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204号省科协学会学术部510室。

附件:黑龙江省科协2022年度“百会进百企”科技赋能行动示范项目申报书.doc


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协会

2022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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