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实施2022年度全民科学素质行动第一批项目申报的通知
作者:科普部  |  来源:  |  更新时间:2022-05-20

有关省级学会(协会),企事业单位,有关县(市、区)科协: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2021-2035年)》,省科协拟组织推动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项目,部分重点任务通过申报评审方式遴选确定承担单位。现将第一批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1.实施科普助力健康龙江行动项目

2.开展应急科普宣传活动项目

3.实施智慧助老科普服务银龄行动项目

4.实施科技资源科普化联合行动项目

5.组织开展科普传播新方式展演活动项目

6.开展兴边富民“科普文化进万家”活动项目

7.开展“碳达峰碳中和”科普宣传服务活动项目

8.科普挂图设计项目

二、项目内容

(一)实施科普助力健康龙江行动

项目内容:落实《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健康龙江行动(2019—2030年)实施方案的通知》(黑政规〔2019〕11号)“实施健康知识普及行动”的要求,面向家庭和个人普及食品安全、疾病预防等科普知识,根据老年人等不同人群特点有针对性地加强健康教育宣传,让健康知识、行为和技能成为全民普遍具备的素质和能力,提升公民健康素养。同时,针对重大疾病和一些突出问题,聚焦重点人群,引导群众建立正确健康观,形成有利于健康的生活方式、生态环境和社会环境,提高群众健康水平。邀请专家学者开展专题讲座,围绕老年人常见病、中老年饮食要点和运动健身方式等内容,推广正确的健身和饮食知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每个项目单位举办健康科普专题讲座10期,每期参加群众不少于100人。

申报对象:省级医科学会

项目数量:10个

经费额度:2万/个

项目周期:2022年10月前完成

(一)开展应急科普宣传活动

项目内容:按照《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2021—2035年)》“储备和传播优质应急科普内容资源,有效开展传染病防治、防灾减灾、应急避险等主题科普宣教活动,全面推进应急科普知识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要求,组织应急科普宣传活动。结合疫情防控、社会突发事件、自然灾害、防灾减灾的实际需要,加大科普辟谣力度,找准科普知识宣传的重普宣传活动。针对不同人群开展形式多样的应急科普活动。据疫情防控形势,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承办单位组织应急科普活动不少于5场(次),线上线下参与群众不少于5万人。

申报对象:企事业单位

项目数量:1个

经费额度:10万/个

项目周期:2022年10月前完成

(二)实施智慧助老科普服务银龄行动

项目内容:按照《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2021—2035年)》“实施智慧助老行动。聚焦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融入智慧社会的需求和困难,依托老年大学(学校、学习点)、老年科技大学、社区科普大学、养老服务机构等,普及智能技术知识和技能,提升老年人信息获取、识别和使用能力,有效预防和应对网络谣言、电信诈骗”的要求,实施智慧助老科普服务银龄行动。以提升信息素养和健康素养为重点,提高老年人适应社会发展能力,增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实现老有所乐、老有所学、老有所为。积极开发老龄人力资源,依托老科技工作者的群众团体,充分发挥老专家在咨询、智库等方面的作用,壮大老年志愿者队伍,通过老专家科普报告团在社区、农村、青少年科普中发挥积极作用。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承办单位开展活动不少于20场,参加人数不少于2000人。

申报对象:省级学会(协会)

项目数量:1个

经费额度:30万/个

项目周期:2022年10月前完成

(三)实施科技资源科普化联合行动

项目内容:按照《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2021—2035年)》“支持和指导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科学共同体等利用科技资源开展科普工作,开发科普资源,加强与传媒、专业科普组织合作,及时普及重大科技成果”的要求,实施科技资源科普化联合行动。为推动科技和学术资源科普化,支持和指导学会、科普教育基地、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等利用科技资源开展科普工作,开发科普资源,加强与传媒、专业科普组织合作,及时普及重大科技成果。联合科技部门,发动科研院所科技工作者、科研项目承担团队等将相关的科技项目成果进行科普化展示,推动科技资源科普化。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每个单位普及科技成果应不少于1项,开展科技成果科普化展示活动不少于5次,每次参与群众不少于50人。

申报对象:省级学会、高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

项目数量:15个

经费额度:2万/个

项目周期:2022年10月前完成

(四)组织开展科普传播新方式展演活动

项目内容:按照《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2021—2035年)》“提升优质科普内容资源创作和传播能力,推动传统媒体与新媒体深度融合,建设即时、泛在、精准的信息化全媒体传播网络,服务数字社会建设”的要求,组织开展科普传播新方式展演活动。联合有关单位,发挥网络传播优势,探索、挖掘、展示科普知识新的传播和表现形态,鼓励支持社会各界创新式新媒体时代科普传播新方式,通过展演,发掘优秀科普传播新方式,丰富科普传播内容。组织不少于100部不同种类和方式的科普作品参与展演。

申报对象:企事业单位

项目数量:1个

经费额度:5万/个

项目周期:2022年8月前完成

(五) 开展兴边富民“科普文化进万家”活动

项目内容:按照《省委省政府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以筑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推进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的实施意见》(黑发〔2022〕6号)的有关工作要求,组织开展兴边富民“科普文化进万家”活动。面向全省18个边境县,在边境和民族地区组织开展“科普文化进万家”活动,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提高边境和民族地区群众科学文化素质。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每个县开展兴边富民“科普文化进万家”活动不少于10次,每次参与人数不少于50人。

申报对象:边境县科协

项目数量:5个

经费额度:2万/个

项目周期:2022年10月前完成

(六)开展“碳达峰碳中和”科普宣传服务活动

项目内容: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推动高质量发展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实施意见》要求,开展“碳达峰碳中和”科普宣传服务活动。组织动员科研院校面向社会公众开展碳达峰 碳中和科普宣传活动。传播生态文明知识,倡导“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文明理念,引导公众增强节约意识、环保意识、生态意识,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围绕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组织专家“双碳”讲座、进课堂、发放宣传资料等活动,普及生态文明知识,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引导广大公众增强节约意识、环保意识、生态意识,把建设美丽中国转化为自觉行动。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承办单位组织各类“双碳”科普活动不少于10场(次),发放“双碳”科普宣传资料不少于1万份,参与群众不少于5万人。

申报对象:企事业单位

项目数量:2个

经费额度:10万/个

项目周期:2022年10月前完成

(八)科普挂图设计项目

项目内容:以围绕乡风文明、食品安全、防灾减灾、碳达峰碳中和、卫生健康、反对封建迷信、未成年人保护、疫情防控、兴边富民、乡村振兴、科学素质纲要等内容为主题,设计科普挂图,保证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实用性。

1.设计出构图合理、层次清晰、色彩搭配协调、创意新颖、独特的富有视觉冲击力和表现力的科普挂图。

2.提供作品格式为浏览版和制作版文件:浏览版提供文件格式为JPG图片格式,规格600*900mm,制作版文件提供可修改分层文件,分辨率不低于300 dpi。

3.表现形式以电脑手绘或手工绘画。设计90张挂图,必须由设计单位原创设计,版权归省科协所有。如有侵犯他人著作权由设计单位承担所有法律责任。

经费额度:10万元

申报对象:企事业单位

项目周期:2022年8月前完成

申报要求:申报单位应该具备设计等有关专业资质;具有经验丰富的设计团队和专业管理人员。

四、项目要求

(一)项目实施

1.项目应由项目单位本级执行,严禁转包,发现此类情况将取消项目承办资格并追缴项目拨款。

2.项目单位可结合自身情况配套资金。项目预算仅列省科协项目经费,并详列测算依据。已有财政支持人员经费的单位,不可列支固定人员工资类预算。同一项目不得以不同名称申请省科协其他经费支持。

3.项目单位对获得的项目资金须专款专用,对照预算使用资金,不得擅自变更资金用途,不得擅自挤占、截留和挪用,保证资金支出和财务管理工作的规范性。财政补助单位须对项目经费单独核算。

(二)项目变更

项目事项确需变更的,项目单位应当以书面形式,上报省科协,具体、完整地说明调整的原因、工作内容、预算金额和内容等,并加盖公章,经省科协书面批准后方可实施调整。未履行规范调整程序的变更视为无效。

(三)项目监督与管理

项目单位应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项目执行情况的监督管理、总结验收、绩效评价和内部审计等工作,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及时报送项目总结、影像、绩效评价表和经费决算等资料。对项目验收不合格、不及时整改的单位,省科协将予以警告、通报、追缴经费等惩罚措施。

五、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可根据自身条件进行申报,原则上同一法人单位仅可申报一类项目中的一个项目。

(二)请登录省科协网站(www.hljkx.org.cn)下载填写项目申报书,申报材料应客观真实,要素齐全,目标合理,结构清晰,形式规范,不得弄虚作假。

(三)省科协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根据项目申报书,结合申报单位的活动内容、形式、成效以及以往项目完成情况等综合因素,选出入选项目。结果将通过省科协网站公布。各入选项目承担单位与省科协签订协议,经费由省科协拨付至项目承担单位。

(四)各申报单位于5月30日前上报纸质项目申报书(加盖公章,一式三份),同时上报电子版至电子信箱(电子版文件名为“XXX单位XXX项目申报书”),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省科协科普部 林可   李晓初

联系电话:0451-82625531  82632577

电子信箱:klskx2021@163.com

邮寄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204号506室

附件:项目申报书.doc

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协会

2022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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