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黑龙江省优秀农技协、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农村科普带头人的通知
作者:  |  来源:  |  更新时间:2015-06-29

各市(地)科协,绥芬河市、抚远县科协:

为贯彻落实中国科协与农业部《关于支持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开展农技社会化服务的意见》精神,提高全省基层农技协、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农村科普带头人服务现代化大农业建设的能力,省科协决定开展推荐全省优秀农技协、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农村科普带头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在全省范围内推荐50个优秀农技协、50个优秀农村科普示范基地、50名优秀农村科普带头人。(分配名额见附件1)

二、推荐条件及标准
优秀农技协:
(一)基本条件
1.经民政部门注册登记的县级以下农技协(含县级农技协),年检正常,个人会员人数100人以上或团体会员30个以上。
2.协会组织机构健全、遵纪守法、管理规范、按照章程有序开展工作、产权明晰。
3.协会没有违法违纪行为和造成其他不良影响行为记录。
(二)推荐标准
1.协会致力于依靠科技发展生产,掌握推广新技术或新品种,会员年均纯收入高于本县农民年均纯收入30%以上。
2.协会示范带动作用明显,提供的农业科技服务区域广泛,能帮助或形成地方特色农业支柱产业,取得良好社会效益。
3.协会有完善的农技推广服务机制,专业服务标准化规范化,服务主体多元化,服务对象包括新型职业农民、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等。
4.协会有培训机构和专业的培训队伍,能定期为会员开展科技培训服务,或协助开展相关农业技能培训和认证工作。
5.协会创办经济实体或建有示范基地,如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等。具有较强的综合实力和辐射带动作用,能为会员提供产前、产中、产后一条龙服务。
6.协会有注册商标,为会员的产品提供品牌化市场服务。
7.协会注重产品品质管理,推动农业安全生产和提升产品质量,获得产品质量认证。
8.协会中的共产党员能够发挥模范带动作用,或已在协会成立了党组织。
优秀农村科普示范基地
(一)基本条件
1.基地须经当地科协确认的农村科普示范类基地(须提供命名文件或通知复印件)。
2.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必须是由某个法人单位创办的基地,可以是政府部门、村委会举办,可以是科协、农技协等社会团体创办或与其他单位联办,也可以是科研教育单位和涉农企业创办,在农村中开展农业科技的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示范培训、咨询服务等活动的具体的农村科普场所。
3.基地有明确的推广产品或推广技术,并在基地的名称中有明显的体现,可以起到示范推广作用。
4.具有开展科普活动的固定场所和设备,如必要的授课教室、相应的教学设备、科技图书等。
5.配备必要的专兼职科普工作人员,有一定的科普工作经费保障,能有效开展科普活动。
(二)推荐标准
1.基地创办市、县级科普示范基地时间在1年以上。曾获县级以上(含县级)农村科普工作表彰奖励(需提供科普工作奖励复印件)。
2.基地应该具备一定的自有规模,种植类基地自有规模不少于50亩,畜类养殖基地自有规模要具备年繁育500头以上能力,禽类养殖基地要具备年繁育2000只以上的能力,水产类基地自有繁殖场规模要到达10亩以上,食用菌类基地自有规模要达到年产3000袋以上,技术服务类基地应具备必要的仪器设备和技术服务设施。
3.能够经常参加一些公益性科普活动,积极承担科普示范项目和各项科普工作的任务,以科普示范基地为载体,积极向周边群众传播先进技术,提供信息服务,以实际行动帮助广大群众致富。
4.基地应具备示范辐射效应,形成一定的推广规模,能够辐射和带动周边农民应用新技术,推广新品种,在当地形成一定的产业规模。
5.每年能够积极参加科普之冬、科普大集、科技周、科普日等重点科普活动,促进经常性、群众性、社会性科普工作的开展。
6.每年向所在地县级科协报送工作计划、活动计划和年度科普工作总结。
优秀农村科普带头人
(一)推荐条件
1.长期在农村,面向当地广大农民,掌握1-2项实用技术,指导其科技致富的优秀人才。
2.支持农技协开展农技推广、市场服务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
(二)推荐标准
1.具有奉献精神,热心农村事业,普及科技知识、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崇尚科学文明、反对愚昧迷信。
2.带头开展科技研究和应用推广,在自己所从事的专业领域有一定造诣,用科学的力量实现建设小康生活的梦想。
3.依靠科技带领农民发展生产,依靠科技带领农民增收致富,得到当地农民群众的广泛认可。
4.扎根基层,开展会员培训、技术服务、市场开拓等方面工作,帮助农民群众学科技、用科技,成绩显著。
5.善于总结,能把自己的成功经验归纳,形成操作流程或整理成册,通过培训授课和材料分发等形式进行技术推广,影响广泛、取得良好效果。
6.获得县级以上(含县级)农村工作奖励。
三、推荐材料的要求
各市(地)要严格做好组织实施工作,加强监管,坚决杜绝推荐程序和推荐条件不符合要求,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等不正当行为。推荐过程中要突出重点,充分发挥推荐单位的示范引导作用。本次推荐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
1. 要重点关注在农业科技创新、农业先进适用技术推广应用和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
2. 要重点关注积极推动乡镇农技站和农技协有效对接的单位;在建立健全乡镇农技站和农技协联合协作中发挥重要作用的单位。
3. 要重点关注已建立现代农业产业技术创新团队,在信息获取、科研基地建设、专家指导服务、现场技术培训等方面,引导基层农技协提升科技应用率和人才队伍水平的单位。
4. 要重点关注主动承接政府社会化农技推广服务工作的单位。
四、推荐程序和报送材料
1.各市(地)科协负责当地的组织发动和推荐工作。根据推荐分配名额,向省科协报送推荐名单和材料。
2.请各市(地)于7月24日前,将推荐材料的纸质版(一式两份)、电子版报送省科协科普部。
3.推荐表格电子版请在省科协网站: 通知公告栏下载。
4.优秀协会、基地和个人将在省科协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五、表彰办法
1.公示通过的优秀协会、基地和个人,将在省科协有关会议上进行表彰,并进入省级“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后备库。
2.省科协将择优选取25个优秀农技协、25个优秀带头人推荐给中国农技协,作为“中国农技协龙头协会、中国农技协优秀乡土人才”。
3.获中国农技协表彰的龙头协会和优秀乡土人才将进入国家级“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后备库。

联 系 人:李晓初
联系电话:0451-82637278 13633618902
邮  箱:hljkxlxc@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204号506室

附件:1. 名额分配表

附件1:名额分配表.doc
2. 优秀农技协、科普示范基地、科普带头汇总表

附件2: 优秀农技协、基地、带头人推荐汇总表.doc
3. 优秀农技协推荐表

附件3:优秀农技协推荐表.doc
4. 优秀农村科普示范基地推荐表

附件4:优秀科普示范基地.doc
5. 优秀农村科普带头人推荐表

附件5:优秀乡土人才(科普带头人)推荐表.doc

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协会
2015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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