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科普资料开发项目的通知
作者:  |  来源:  |  更新时间:2021-08-25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2021—2035年)》,调动社会各界参与科普工作的积极性,促进全民科学素质的提升,省科协拟开展编印科普资料和科普挂图设计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编印科普资料项目

1.项目内容:围绕中国前沿科技(包括人工智能、铁基超导、量子卫星、北斗卫星导航系统等科技知识)和健康龙江,编写两本内容丰富、通俗易懂、实用性强的科普图书,印制3.7万册并发免费发放至全省各地。

2.经费额度:30万元

3.项目完成时限:2021年9月20日—2021年12月31日

二、科普挂图设计项目

1.项目内容:以围绕乡风文明、食品安全、防灾减灾、碳达峰碳中和、卫生健康、反对封建迷信、未成年人保护、疫情防控、兴边富民、乡村振兴、科学素质纲要等内容为主题,设计科普挂图,保证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实用性。设计出构图合理、层次清晰、色彩搭配协调、创意新颖、独特的富有视觉冲击力和表现力的科普挂图。提供作品格式为浏览版和制作版文件:浏览版提供文件格式为JPG图片格式,规格600*900mm,制作版文件提供可修改分层文件,分辨率不低于300 dpi。表现形式以电脑手绘或手工绘画为主。至少设计90张挂图,设计版权归省科协所有。

2.经费额度:10万元

3.项目完成时限:2021年9月20日—2021年12月31日

三、项目要求

(一)项目实施

1.项目单位须有印刷或设计资质,且由本单位执行,严禁转包,发现此类情况将取消项目承办资格并追缴项目拨款。

2.项目单位可结合自身情况配套资金。项目预算仅列省科协项目经费,并详列测算依据。已有财政支持人员经费的单位,不可列支固定人员工资类预算。同一项目不得以不同名称申请省科协其他经费支持。

3.项目单位对获得的项目资金须专款专用,对照预算使用资金,不得擅自变更资金用途,不得擅自挤占、截留和挪用,保证资金支出和财务管理工作的规范性。财政补助单位须对项目经费单独核算。

(二)项目变更

项目事项确需变更的,项目单位应当以书面形式,上报省科协,具体、完整地说明调整的原因、工作内容、预算金额和内容等,并加盖公章,经省科协书面批准后方可实施调整。未履行规范调整程序的变更视为无效。

(三)项目监督与管理

项目单位应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项目执行情况的监督管理、检查、总结验收和绩效评价工作,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及时报送项目总结、影像和经费决算等资料。对项目验收不合格、不及时整改的单位,省科协将予以警告、通报、追缴经费等惩罚措施。

四、申报时间及方式

(一)《项目申报书》(附件),请登陆省科协网站( )下载填写,申报材料应客观真实,要素齐全,目标合理,结构清晰,形式规范,不得弄虚作假。

(二)省科协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根据《项目申报书》结合申报单位的活动内容、形式、成效以及以往项目完成情况等综合因素,选出入选项目。结果将通过省科协网站公布。各入选项目承担单位与省科协签订协议,经费由省科协拨付至项目承担单位。

(三)各申报单位于8月30日前上报纸质项目申报书(加盖公章,一式三份),同时上报电子版至电子信箱(电子版项目申报书文件要求命名为“XXX单位XXX项目申报书”),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省科协科普部  任艺

联系电话:0451-82625531

电子信箱:skxkpbry@

邮寄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204号506室

附件:2021年科普活动项目申报书

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协会

2021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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